2023年8月19日 星期六

植物靈藥


作者:麥可.波倫(Michael Pollan)
譯者:鍾玉玨
出版社: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什麼是非法藥物,完全是政府說了算。非法藥物幾乎清一色具備影響意識狀態的能力,這點絕非偶然。或者我應該說,改變意識之外,非法藥品也與社會順利運作以及當權者的利益相悖。

以咖啡和茶為例,在許多方面充分證明它們對資本主義的價值,尤其是讓我們成為更有效率的勞工這點,所以咖啡和茶沒有被禁的風險。但是迷幻藥不然,明明毒性不比咖啡因大,成癮的可能性也小得多,不過自一九六○年代中期以來,西方一直將其視為威脅,不利社會常規與制度。」

「法國哲學家傅科(Michel Foucault)提出「被規訓的身體」,這概念傳神地形容咖啡因的影響,因為咖啡因可以影響人類的身體,讓身體契合機器的運轉,滿足新經濟秩序與精神秩序的要求和條件。從這個角度看咖啡因,它對我們人類是詛咒,讓我們淪為更易被操控與更有生產力的勞工,咖啡因還加快我們的速度,讓我們跟得上現代生活裡人造機器的步調。」

「攝取咖啡因的意識狀態並非基準意識狀態,而是被改變的狀態。」

◆◆◆

「如果販售罌粟花的種子是合法的(而且我在六、七個知名的種子郵購型錄中都看到有賣鴉片罌粟的種子),那麼下一步,根據種子外包裝上的步驟與指示栽種,怎麼可能是聯邦犯罪?再者,如果真是聯邦罪,型錄不是至少該有個免則聲明嗎?」

作者的興趣是園藝,因為他真的超想在自家花園種罌粟花,再親手採收果實,將種籽磨製後泡成罌粟茶,然後喝掉,並且將整個過程(從種植到飲用)詳實記錄下來,寫成文章發表在雜誌上,為了平安無事地走完整個流程,他忐忑不安地花了不少時間調查這一切是否合法。

他打電話給當地的州警(警察:安啦,你不要製成鴉片就沒事,我家花園也有幾朵阿),也打電話給律師、檢察官、民權人士、關注反毒戰爭的記者等十多人,向他們諮詢請益,沒發現任何人因種植罌粟花被捕。

「其中數人並不知道種植罌粟花會觸法;當被告知時,幾乎所有人都有略顯困惑的反應:『你不覺得政府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嗎?』」

在此同時他也查了很多關於罌粟的資料,畢竟罌粟也分很多種,「麵包籽罌粟」、「牡丹罌粟」、「牡丹鴉片罌粟」、「丹麥旗罌粟」等等,而作者目的是要泡出一杯罌粟茶,如果種的是花很大朵但果實很小的觀賞用罌粟,那會不會就白忙一場了?

於是他寫封電子郵件請教某位經驗豐富的「藥物愛好者」(吉姆.霍格希爾,興趣是鑽研各種藥物的化學成分、法規、療效等等,曾自費印製相關出版品,內容有藥品公司的內幕或是實驗用藥後的第一手資料、抨擊政府的藥物管制措施等等),詢問種植罌粟花方面的資訊。

結果信寄出後某天早上,作者從一位朋友那裡聽說「霍格希爾在西雅圖被捕了,因為涉及毒品的重罪而收押在西雅圖的監獄」。

「我現在滿腦子想的是我那封寫給霍格希爾的電郵,可能被儲存在霍格希爾電腦硬碟的某個角落,而該電腦毫無疑問已被警方查扣。或者,這封電郵已被另外一個單位截獲,可能在緝毒局監聽霍格希爾電話或監看他的電郵時被沒收。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怎能蠢到這種地步!」

作者並沒有因為這件事被波及,但他還是恐慌了好一陣子。應該說,自從種下罌粟花後,作者就一直在「好像不會有事」和「幹死定了」之間搖擺不定。

後來作者在法規中查到:「任何人在知情或蓄意的情況下……製造、分銷、供應鴉片罌粟,或是持有並意圖製造、分銷、供應鴉片罌粟都是非法的」,簡單來說,免除罪行的辦法之一就是聲稱自己「不知情」,不知道自己種的罌粟種類是非法的。

嗯,顯然事到如今作者已經不可能聲稱「不知情」ㄌ 😅

作者:幹死定了

但難道現在要把花挖掉通通放棄嗎?

「我花了近一年時間才完成,身為自由撰稿人,稿費可是維持家計的後盾。」

作者在《哈潑》雜誌投稿後,向編輯告知內容可能會有法律問題,於是雜誌發行人麥克阿瑟將文稿寄給一位刑事辯護律師尋求意見。

這位律師和助理在某個晴朗的冬日下午前往作者的住處,和作者與他老婆共進午餐,然後告知作者可能陷入「嚴重的法律險境」,像是政府可以在還沒定罪的情況下,直接沒收他的土地和房子,作者和他老婆聽得心驚膽顫。

從作者的角度來看,他覺得自己不過就跟泡杯花草茶沒兩樣,但從政府的角度來看,他是「製造麻醉品」、「鼓勵藥物濫用」、「與製造天使塵(angel dust)或快克古柯鹼的重罪程度不分軒輊」。

麥克阿瑟得知後,氣到直接換律師,改聘一位精通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律師,「維克多.科夫納(Victor Kovner)曾代表不少知名作家、電影工作者、媒體機構出馬,為他們辯護,以免他們作品被政府打壓。」

「科夫納與麥克阿瑟兩人聯手,讓我覺得我關切的重點——我的自由以及我的家!實在過於狹隘(相較於牽涉的公共利益)。反之,他們兩人似乎急於開戰。」

公司還和作者簽了一份協議,承諾會支付所有的官司費、罰緩或罰金,如果房子和土地被沒收,公司會替他買一棟房子;如果他被關進監獄,公司會支付薪水給他老婆,直到他獲釋。

公司:放馬過來啊!!!沒在怕的啦!!!
作者:😨

後來作者和律師討論後,決定拿掉其中的罌粟茶做法和飲用體驗報告,律師認為這兩部分比較可能引起政府的注意。

幸好文章發布後,一切平安,作者保住自己的房子和土地,不用坐牢,也不用和政府開戰(可喜可賀~ 平安就是福~ 

至於罌粟茶喝起來感覺如何?

「這茶不僅難喝之至,還奇怪地有飽足感,而且很快就覺得噁心」

不過作者的確感受到有點「不一樣」,身體的一些不適感減緩了,像是脖子僵硬、關節痠痛,情緒感覺放鬆、溫和,「罌粟茶在各種意義上,都是一種止痛劑」。

接著作者就到花園將罌粟花通通清除掉。

「因此我開始動手,拔掉枯萎的莖桿,但我不確定該如何處理這堆死掉的花(這些證據)。我讀到一篇報導,知道警方無須申請搜索狀就可以翻找我家的垃圾(反毒戰爭的另一個司法成果),所以我不可能把這些罌粟花連同垃圾一起扔掉。最後決定乾脆把它們做成堆肥;到了春天,它們就會和我菜園角落裡推肥上分解腐爛的向日葵花頭、青花菜、茄子、廚餘混在一起,沒有什麼區別了。」

至此,作者終於不用擔心警察會不會破門而入,晚上也可以安心入睡了。

◆◆◆

「反毒戰爭實際上是掃蕩「某些」毒品的戰爭,這些毒品被貼上非法的標籤是因為歷史的偶然、文化偏見,以及制度性的強制力。

物質可能根據其成癮性、有毒等特性被分類,當局再根據分類決定對哪些東西宣戰,這點很難向局外人,甚至像馬契斯這樣的農夫提出站得住腳的合理解釋。例如,是成癮這個特性讓某物質淪為非法嗎?若是如此,菸草為何不是非法物?我可以在花園裡自由地種植菸葉。奇怪的是,目前的反菸運動與其說是反對香菸的成癮性,不如說是擔心吸菸對健康的威脅。

那麼某物質被視為公共威脅是因為其毒性嗎?好吧,我承認自家花園裡多的是有毒植物──曼陀羅、大戟屬植物(euphorbia)、篦麻子(castor beans)、大黃(rhubarb)的葉子等等,如果我吃下肚,不僅會生病,甚至可能沒命,但是政府相信我會小心翼翼,所以有毒物植物不盡然會被政府開刀。

那麼,難道是因為「娛樂性使用」讓人產生愉悅感,而讓某物質不被社會接受嗎?這點套用在酒精飲料也不成立:我可以利用自家花園裡的植物合法地釀製葡萄酒、蘋果酒、啤酒,供我個人使用(若想分送給其他人喝時,須遵照法規)。

抑或是「改變意識狀態」的特性讓某成分(藥)變得邪惡?這點對於抗憂鬱藥「百憂解」也完全不成立。百憂解和鴉片一樣,都是模仿大腦分泌的化學成分。

既然上述理由都不成立,那麼對毒品宣戰可能是恣意武斷之舉,而對罌粟宣戰,無疑是最讓人側目的戰線。完全相同的化學成分,到了其他人手中(例如製藥公司或醫師),肯定被視為人類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