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6日 星期二

每具屍體都會留下痕跡


作者:派翠西亞‧威爾特希(Patricia Wiltshire)
譯者:吳國慶
出版社:八旗文化

作者是一名「鑑識生態學家」(Forensic ecologist):「你可能沒遇過,甚至沒聽過我這種職業的人,因為在四十年前這種職業並不存在。多數國家裡也仍然沒有這種職業。

我的工作是利用並解釋自然界的各個層面,來幫助警方解決犯罪事務。舉例來說,如果屍體被發現在林地、煤窖或從河沼裡挖出來,我就會被請來調查自然環境。

或是,如果兇手認罪卻找不到屍體,我的任務就是辨識留在兇手衣服、鞋子、工具和車上的自然界痕跡(花粉、真菌孢子、土壤、微生物等),藉此找出棄屍地點。」

作者不是一開始就走鑑識科學,她原先的專業是植物學、孢粉學、考古學之類的,某天有個警察打電話給她,請她來調查現場(警方也是一個突發奇想,看能不能靠植物證據來連結兇手跟犯罪現場),作者發現自己對植物的專業竟能在犯罪現場發揮作用,從此開啟新世界。

書中描述了一些作者經手過的案件,詳細解釋她如何取證、辨識這些微物證據。

有一次作者接到通知,在某條道路旁有人丟棄一個被塑膠袋裝著的人腿,作者在觀察現場後發現,在袋子附近的樹枝上有一些橙色地衣(Xanthoria parietina)原菌群體。

這種地衣在陽光充足的明亮環境下呈亮黃色,在陰影下則會呈灰色和綠色(如被壓在塑膠袋下方)。確認這種地衣變色的速度,或許就可以得知這條腿被棄置在這裡多長的時間。

於是作者取了一些地衣回去做實驗,她將地衣放在樹枝上分成三組:第一組完全暴露在陽光下,第二跟三組則壓上一個裝滿沙子的藍色塑膠袋,模擬那條被支解的腿的重量。兩天後她將沙袋從第二根樹枝取下,第三根樹枝則維持不動。

五天後,第一組地衣保持黃色,第二組地衣淡黃色帶一點綠色,第三組被沙袋覆蓋五天的地衣完全變成綠色。

由此可知,如果這種特殊地衣被遮蓋五天才會變綠色,而放置屍袋地點處的地衣依然是黃色,就代表這條腿不可能放超過五天。

I n T e r E s T i N g  👀

看作者分析她從現場取樣回來的一堆髒兮兮的污漬,說這是橡木花粉、榛樹花粉、山毛櫸、石楠花等等,然後推敲現場環境長什麼樣子,這些花紛或孢子、真菌在這個犯罪現場中可以證明那些事證,如果沒看解釋,根本像在通靈一樣,比靈媒還神 👀

有時作者也會被請到法庭上作為專家解釋這些取樣的證據,如果對方輕忽而沒有準備周全,問個像「蒲公英不是到處都有長嗎?」之類的問題,就會被作者狠狠打臉 😆

沒有什麼植物是隨便哪裡都可以長的,它們能夠在此處生長一定是有理由的。道路景觀植物跟野外生長的植物分布絕對不可能一樣,農地周邊跟森林周邊也有很大的差別,作者的專業就是找出它們跟犯罪現場的獨特連結。

看完後對作者豐富的植物學識、想像力和邏輯感到欽佩!👏

2021年2月15日 星期一

妹妹的墳墓


作者:羅伯.杜格尼 Robert Dugoni
譯者:李玉蘭
出版社:奇幻基地

好看!!!

之前看了《她最後的呼吸》就覺得這作者很厲害,是擅長說故事的作者!

《妹妹的墳墓》是崔西警探系列的第一本作品,內容講述崔西多年前失蹤的妹妹終於尋獲遺體,雖然這個案件在當年就已經捕獲嫌犯並結案,但整個事件疑點重重,崔西為了追查真相,她捨棄老師的身分成為警探,二十多年裡她等待著妹妹出現的這一天,她是一切真相的最後一塊拼圖。

很喜歡作者筆下的人物(雖然壞人不討喜,但不得不說真的很狡猾,以這點來說是優秀的犯人 lol),偶爾的幽默對白也令人會心一笑,尤其崔西這角色越看越喜歡,有一種沉穩的感覺。

覺得書封有句推薦很貼切:「將讀者置於道德兩難的省思困境之中」。越想越覺得書裡的角色所做出的決定或許不算正確、不夠完美,但他們已經盡力了 😢

2021年2月12日 星期五

如何閱讀一本書


作者:莫提默.艾德勒(Mortimer J. Adler)
作者:查理.范多倫(Charles Van Doren)
譯者:郝明義、朱衣
出版社:臺灣商務

連結:《如何閱讀一本書》讀後心得.閱讀的4個層次

懶人如我看到有整理好的重點大綱當然就直接轉了(作者:不思進取!)覺得這篇條列式整理得很清楚!

我原先以為這本書是比較偏向教人培養閱讀興趣,結果完全不是,它主要是讓原本就已經有閱讀興趣的人,更進一步的提升閱讀層次,不再只是從頭到尾讀過一遍,而是真正理解一本書的內容,並在閱讀過程中獲得最大的收益,將其知識內化為自身的一部份。

說是這樣說,但看完後我還不確定要如何運用書中技巧,這大概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達成的,總之就先記著吧!書裡也說要做筆記嘛~

「如果你在閱讀時,從不對你的閱讀內容提出問題,你就不可能從閱讀中得到任何領悟。」

「閱讀一本書之前必須先觀察原作者的序言和導言,也就是說閱讀之前,你不應該先閱讀別人對於該書所寫的註釋、評論,尤其學者專家的評論介紹。總之,你必須先努力讀過一本書之後,才藉助註釋來回答令你感到困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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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很確信自己有做到「閱讀之前,你不應該先閱讀別人對於該書所寫的註釋、評論,尤其學者專家的評論介紹」😆

基本上,我完全不看一本書的作者以外的人寫的東西,單純就認為,如果我都把這本書拿在手上,要開始看這本書了,那根本就不用管前面的推薦或評論之類的文章了吧?

又不會因為評論認為這本書很棒,我就會覺得這本書很棒;又不會因為大家都喜歡奶油蛋糕,我就會因此喜歡奶油蛋糕,對ㄅ~

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布娃娃殺手


作者:丹尼爾.柯爾(Daniel Cole)
譯者:狄芬奇
出版社:馬可孛羅

簡介:「老舊公寓的挑高房間裡懸吊著一具樣貌詭異的屍體,消息一出立刻引發廣泛的討論與恐慌:凶手為何要做出如此殘暴異常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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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想將殺手塑造成無所不能、神通廣大,彷彿惡魔般的存在,而警方用盡手段都無法阻止他犯下一樁樁駭人的罪行,只能束手無策讓命案在眼前發生。

問題在於這些死法雖然別出心裁,但前提都在殺手必須有辦法取得特定情報(而這點應足以限縮嫌犯的可能人選,警方卻完全無視這點)。

最後的解釋是,他取得之前殺掉的某個警探的筆電,靠著這台筆電,殺手得以藉著警探的帳號進入警方系統,藉此得知內部情報。

先不論作者完全沒解釋他是如何殺掉警探,也先不論已故警探的帳號竟沒註銷,筆電甚至可以知道警方臨時決定、非標準程序的行動?連警方以外的民間人士私底下的行動也知道?筆電是會通靈逆?覺得以取得筆電這點來作為殺手的情報來源有點勉強。

警方查案過程已經夠漏洞百出了,主角查到殺手的過程更荒謬,基本上只有草草幾句隨便帶過(等等,好像只有配角警探講一句:原來他多年前就已經查到殺手是誰了。到底怎麼查的也沒講。)下一幕就是主角正在街上追蹤殺手,轉折很突兀。

最後殺手與主角對峙應是最高潮之處,結果竟然就只是兩人面對面PK,作者前面費盡心思塑造的高智商殺手形象(雖然也沒有成功),在此時蕩然無存。殺手還廢話超多。

作者很有野心的想創造複雜又精細的犯罪案件,但很遺憾完全沒掌握好,反而顯得破綻百出,劇情總有種拼湊感,好像作者構想出各種情節後再拼接起來,有些細節前後不太流暢,角色行為也出現矛盾。

太多不合理的地方、劇情不流暢、警方辦案能力超廢、人物個性不討喜、沒懸疑、沒驚悚,年度最浪費時間看完的小說就是它了 😒

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殺人湖畔


作者:瑞秋.肯恩(Rachel Caine)
譯者:周倩如
出版社:春天出版社

劇情節奏緊湊不拖沓,整本書緊抓讀者注意,讓人想一頁接一頁看下去,整體上可以給★★★★,但書中某個角色讓我覺得很怪所以只好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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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恩與她的孩子為了躲避網路上惡質酸民的肉搜,不停地更換身分、搬家,但酸民完全不放過他們,其中一名駭客更是窮追不捨,無論關恩如何躲藏,總是沒多久就被他發現,並將關恩的行蹤公布於網路。

某天關恩收到一封來自這名駭客的信,信中寫道,他不認為關恩是無辜的,但他發現網路酸民開始將矛頭轉向關恩的孩子,他不希望孩子被波及,所以他決定幫助關恩與她的孩子。在此之後,這名駭客幫關恩建立新的身分、住所,並盡可能隱藏他們的資訊讓酸民無法追查。

關恩對這名駭客的認識只有這封信以及過去他毫不留情的肉搜行為,完全無法理解她是基於哪一點願意信任這人,還將自己跟孩子的個資交給他?主角為了避開酸民追查,東躲西藏隱匿身分行蹤到近乎偏執的地步,卻隨意信任一個原本還打算將你逼進絕路的酸民?那封信是有多文情並茂?

我懂作者想表現主角用盡手段隱匿身分,於是賜予她一名駭客,但不知道為何要這樣設定駭客的背景?如果說是關恩認識多年的網友,那她的信任不是較合理嗎?

接近尾聲時,關恩發現這名駭客竟然背叛了她!!!他從頭到尾都是在騙她!!!天阿怎麼會這樣!!!😱

傻眼,你認真在驚訝自己被一個陌生人欺騙?你怎麼不先驚訝自己敢無條件信任一個陌生人?

懸疑小說經常會有「信任的人最後卻背叛主角」的設定,通常讀者在真相揭露後,也會有「天阿沒想到竟然是」的意外感。難道這名駭客的存在是為了這份意外感嗎???

除了這點讓我有點介意,劇情大致上都很流暢,所以......難道其實有什麼合理的解釋???

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人的行為(上)


作者:路德維希.馮.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
譯者:夏道平
出版社:五南

摘錄:

P154-155:
倫理的一些教義,在於建立人們應該遵行、但不必總是遵行的一些價值標準。它們自負的有叫人遷惡就善的使命。它們是些規範性的紀律,目的在於叫人認知「應該如何如何」。它們對於一些事實,不是中立的;它們有些自由決定的標準,從這些標準的觀點來批判事實。

這不是行為學和經濟學的態度。它們完全知道:人的行為的最後目標,不容以任何絕對標準來檢討。最後的目標是極據(Ultimately given),純粹是主觀的,各人不同。而且在同一人的一生中,也隨時期的不同而有變動。

行為學和經濟學只研討行為人為達成他所選目標的目的而採取的手段。他們對於像「奢侈放縱與刻苦節儉究竟是哪一種行為好呢」這一類問題,不表示任何意見,它們只研討行為人所採的手段,是否適於達成它們所要達成的目標。

P238-239:
社會給予個人的特惠之一,是不管有沒有疾病或殘廢,都可生活下去。禽獸一有疾病,就是劫數。衰弱阻礙牠們覓食,也使牠們不能抵抗侵略。聾的、瞎的、跛的野獸一定滅亡。但是,這些缺陷並不剝奪一個人調整他自己適應社會生活的機會。

我們現代的人,大多數都不免有身體上的某些缺陷為生物學視為病態的。可是,我們的文明大部分是這些人的成就。自然選擇的消滅力量,在社會情況下大大的減低。因而有些人說,文明趨向降低社會分子的遺傳品質。

如果你用飼育者的眼光來看人類,則這樣的判斷是合理的。但是,社會不是一個種馬農場,不是為了產生某一特定類型人而活動的。在人的生物演化上,沒有一個「自然的」標準來確定怎樣是好的、怎樣是不好的。任何選擇標準,都是武斷、純主觀的,簡言之,是個價值判斷。所謂「種族進步」和「種族墮落」這些名詞,如果不是對人類前途的某些特定計畫而言,都是無意義的。

的確,文明人是調整得適於在社會生活,而不是適於在原始森林中打獵。

P242:
人們並不因為互愛或應當互愛而分工合作。他們之所以合作,因為合作對於他們自己最有利。

使人不得不調整他自己的行為以適應社會要求的、不得不尊重別人的權利和自己的、不得不以和平的協作來代替敵對與衝突的,不是愛、不是仁慈,也不是任何其他的同情心,而是正確地懂得自私。

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非軍事區之北—北韓社會與人民的日常生活


作者:安德烈.蘭科夫(Andrei Lankov)
譯者:陳湘陽、范堯寬
出版社:麥田

作者是研究北韓近三十年,並曾在北韓生活多年的俄裔北韓研究專家,書中介紹有關北韓社會及人民的日常生活。之所以想看看這本書的原因是,簡介中提到作者本身也經歷過共產蘇聯的時期,而在此背景下,讓我有點好奇他對北韓會有什麼樣的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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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黨傳統:過世的領導人的遺體會做防腐處理,放置於特製的水晶棺中供人瞻仰。這項傳統源自蘇聯。

蘇聯創建者列寧的遺體被置於一處特別建造的陵墓,長眠於水晶棺中,這座陵墓成為大眾朝拜的地點。不過遺體不是防腐完就沒事了,要維持新鮮(!)是需要大筆預算來養護的,於是幾十年下來,蘇聯一個高度機密的研究機構習得了一些獨特的專業技能,而他們也提供這項服務給世界各地的共產領袖,保加利亞的季米特洛夫、蒙古的喬巴山、越南的胡志明等等,以及北韓的金日成。

1950-60年莫斯科官方是免費提供這項服務給各國共產領袖,不過俄國政府垮台後,研究中心預算吃緊,也就沒有免費服務了。現在這些研究中心主要收入來源,是處理黑手黨首腦或新俄羅斯資本家的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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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國家的教育多少都有參雜政治意圖,但北韓就連數學這種跟政治很無關的課程也不放過,課本中會有這類的題目:「來自朝鮮人民軍的三個士兵殺了三十個美國士兵。若每個朝鮮士兵殺死的美國士兵人數皆相同,則每個朝鮮士兵殺了幾個美國士兵?」

這麼直接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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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晚期,北韓最宏偉的建築應屬那棟聳立於平壤天際線的「柳京飯店」,北韓官方將此建築定位為飯店,但這實在是個令人不明就裡的決定,因為北韓首都根本吸引不了多少觀光客。BUT能不能賺錢不是重點,這攸關驕傲與盛名!

可惜到了1989年因為一波反共革命,導致長期贊助北韓的蘇聯情勢惡化(北韓經濟非常依賴其他共產國家援助),驕傲與盛名無法完工,還跟其他國家發生合約爭議,最後法國廠商於1990年宣告退出(作者:「和北韓合作還想賺到錢?那些法國人也太天真了。」

有種輕小說標題的既視感:《和北韓合作還想賺到錢是否搞錯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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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政府經常參與各種非法行為,販賣武器、走私毒品/香菸/烈酒、偽鈔等等,而這些非法貿易都是由一個叫做「三十九號辦公室」的單位統籌,這間辦公室的目標就是透過任何手段來取得強勢貨幣。

「有趣的是,美國專家認為,平壤製作的美元偽鈔幾可亂真。這點相當令人感到欣慰,至少我們知道,某一些北韓產品確實達到國際水準。」

感到欣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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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蘇聯與北韓關係良好,但其實兩國關係在50年代後期早已變質。莫斯科對於北韓領導人塑造的個人崇拜政策很感冒,這對共產理念而言被認為是一件羞恥的事,就連蘇聯相對保守的官員也相當鄙視北韓的超級史達林主義。

在蘇聯一般民眾當中,北韓也相當不受歡迎。60年代以降的蘇聯知識分子看待北韓總是非常不安。對他們來說,平壤體現了共產制度所有錯誤的面向。他們認為北韓對當時的蘇聯而言是一種滑稽、諷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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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是集結作者多年來的北韓觀察紀錄,文章背景大多是從北韓金氏政權崛起到2006年左右,所以我猜跟現在北韓局勢可能會有點落差(可能)。

雖然書的標題、封面給人內容很生硬的感覺,原本還想說會不會看個一半就放棄了哈哈,不過閱讀後發現內容不但不會艱澀、枯燥,對北韓各個面向深入淺出的介紹也很有趣,覺得滿適合作為認識北韓的入門讀物。作者偶爾的吐槽也增加了閱讀的樂趣 😄

2020年9月13日 星期日

停屍間的死亡人生


作者:文森.迪馬歐 Vincent Di Maio
作者:朗恩.法蘭賽爾 Ron Franscell
譯者:林曉欽
出版社:臉譜

簡介:「書中案例多是作者親自進行驗屍或以證人、顧問身分參與,描寫第一線的鑒定與參審工作,呈現死亡事件所帶給他的人生體驗,以及從業多年後深刻的感觸」。

喜歡書中描述驗屍結果後,再解釋其背後最合理的案發情況,會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非常有趣!後續的法庭審判,以及事件引發的社會現象也相當發人省思。大家都聽過一句話:「真相永遠只有一個」,但「真相」卻不見得是大家想要的那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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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崔佛與喬治.奇爾曼彼此並不相識,某天晚上他們在街頭發生衝突,一陣扭打後喬治開槍擊中馬丁的胸口,馬丁不幸喪生。

這個案件引起社會關注,尤其馬丁的驗屍報告中的這句:「符合中程距離槍擊造成的傷口」,媒體立刻將「中程」這兩字大作文章,輿論開始出現馬丁是被行刑式處決的臆測。

隨後彈道分析報告也完成了,但檢驗結果卻指出,開槍當下其槍口是緊貼衣物的。Whaaat怎麼可能開槍時碰到衣服,但又與皮膚有「中程距離」?馬丁穿的是連帽外套,又不是厚厚的羽絨外套,這不是很矛盾嗎?

※ 中程距離為槍口與肌膚一英呎內的距離(約30公分),以外就算遠程距離。此案件中槍口與男孩距離約2-4英吋(約5-10公分)。

但這兩項檢驗結果正好證明了喬治的說法是合理的:雙方扭打時,他被馬丁壓在地上,而馬丁發現喬治身上帶的槍,正要去搶時,喬治先一步奪槍射擊。

馬丁俯身壓在喬治身上時,他的外套正面下垂,也因此形成衣服與胸口有一段距離,於是喬治開槍時,槍口沒有碰到馬丁的肌膚,但卻碰到了衣服。

後來喬治被判無罪,但輿論沒有因此平息,眾人早在事實揭露前就已在心中有了定見。

「整個美國用想像決定立場,而非根據事實。我們瘋狂地爭辯一件沒人親眼看見的事。」

「過度迅速地以假設達成結論,是極為致命的。」

「『正義』並不代表『滿意』或『懲罰』。正義應是公平調查事實,並提出合理且不偏頗的結論,但某些人相信正義的意義就是『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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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代晚期,紐約的黑幫戰爭時有時無,但幫派份子間的攻擊從不間斷。義大利黑手黨人物的屍體總是穿得光鮮亮麗,鱷魚皮鞋、絲質內衣,連指甲都修剪得非常整齊。我從未見過男人塗透明指甲油,直到我開始在停屍間的驗屍台上檢驗黑手黨的屍體。」

第一次聽說這種事耶,書裡沒解釋塗指甲油的原因,好奇是有特別用途嗎?還是純粹為了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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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職業生涯裡檢驗超過兩萬五千名死者,分析更多死亡案件的相關證據,從來不曾聽聞,遑論親眼目睹,任何一起謀殺案的起因是崇拜撒旦的邪教儀式。這種謀殺方式只存在於電影、網路以及偏執狂的妄想中。」

換句話說,撒旦沒殺多少人,死在上帝之名的人反而還比較多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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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有幾個案件雖然證據顯示被告可能無罪,或是兇手另有其人,但被告還是被判刑了,有些案件後來翻盤,有些案件則是被告還在替自己未曾犯下的罪坐牢。

「在我認為鑑識科學並不完美的同時,我也總會想起,司法正義同樣不盡完美」,作者盡己所能地提出合理的解釋,但審判結果並非他所能掌控的。

不過對於死者來說,至少能讓人知道他們真正的死因,「我無法讓他們起死回生,甚至不能給他們幾分鐘,好好向家人朋友道別,但我可以給他們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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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跟老婆吵架:「在人生的中年時期,我學到了很多。其中意義最重大的教訓或許是,如果有個女人拿槍指著你,你千萬別說:你不敢開槍的」。

笑死,差一點就是別人替他驗屍了 😂

2020年5月7日 星期四

血之祕史:科學革命時代的醫學與謀殺故事


作者:荷莉.塔克 Holly Tucker
譯者:陳榮彬
出版社:網路與書出版

「輸血」對現在來說是非常普遍的醫療方式,但直到十九世紀以前,「將血液輸進人體」是被視為「違背常理、離經叛道」的作法,完全無法接受。

不過十七世紀初,「輸血」曾在科學界掀起一陣波瀾。在幾次重大發展都由英國人提出後(血液循環理論、完成輸血實驗等),身為法國人德尼不甘落於人後,趕緊跟上這波輸血熱潮。

德尼完成了數次動物實驗(狗對狗輸血或牛對狗輸血等),他接著大膽地施行「羊對人輸血實驗」!

結果竟然成功了 👀

應該說,至少實驗對象活下來了!

兩個月後,莫華的老婆佩琳某天突然找上門,表示莫華又瘋了,要求德尼再對莫華做一次輸血。禁不住佩琳的苦苦哀求,德尼答應再進行一次實驗,但這次實驗才正要開始時,莫華突然發生抽蓄,無法順利輸血,德尼只好放棄。

沒想到隔天卻傳來莫華過世的消息,德尼也因此被指控謀殺。

But 德尼越想越不對勁,整件事疑點太多,首先莫華家窮到連三餐都有問題,但德尼被找去做實驗時,佩琳已先備好一頭牛,她哪來的錢買牛?莫華過世後,隔天就安葬了,她哪來的錢這麼快辦喪禮?更重要的是,最後一次實驗,德尼根本沒替莫華輸血,莫華不可能是死於輸血!

德尼在法庭上將疑點一一指出,請求法官明鑑。

經過調查後,案情出現巨大轉折,莫華其實是被毒殺的,兇手是佩琳,她原本打算栽贓給德尼的輸血實驗,德尼是無辜的!

法官宣判後,德尼鬆了一口氣,但接著法官卻丟下一震撼彈:「往後任何人都不得在未獲巴黎大學醫學院核准的情況下對人輸血」。

巴黎大學是超級反輸血主張,這等於是對輸血實驗下了禁制令。自此之後,整個學界對輸血的研究就這樣停擺了,沒人想淌這渾水,大家寧可去研究天文學(安全安定不會鬧人命)

明明案件調查是毒殺,莫華的死也證實與輸血實驗無關,為何法官卻對輸血宣判禁制令?是誰給佩琳錢並策畫謀殺?難道是誰為了終止輸血實驗不擇手段策畫這場陰謀?

所有的疑點隨著結案也不再被追查,除了直到現在依舊爭議不休的疑問:應該以道德倫理限制科學實驗嗎?「違背常理、離經叛道」是予以限制的正當理由嗎?